以前我國對于離婚是一種比較排斥的狀態的,但是隨著經濟的不斷發展,現在人們對待離婚的態度越來越開放。人們對于婚姻也越來越沒有安全感,那么離婚沒有錢賠償的解決方式有哪些呢?法院判決離婚后還要辦理離婚手續嗎?訴訟離婚當中應該注意的問題是什么?
一、婚姻金牌律師咨詢離婚沒有錢賠償的解決方式
只要法院判處了一定的應該交付的錢款,雖然暫時義務人沒有能力支付,仍然可以請求法院給予執行,法院可以中止執行,待義務人有能力時恢復執行。權利人應請求給予執行。
二、婚姻金牌律師咨詢法院判決離婚后還要辦理離婚手續嗎
人民法院判決(或者調解)離婚后,當事人再婚不必再去其他相關機關辦理離婚證明。這是因為民事判決書是由人民法院行使國家賦予的審判權、解決當事人之間的民事權益爭執而制作的法律文書,是國家意志的體現,具有法律的強制性,已經生效對當事人以及整個社會都具有普遍的約束力。其表現就是當事人必須執行判決,社會上的其他單位和個人也必須承認判決并附有協助執行判決的義務。所以當事人可以以判決書為據,辦理戶口分立等事宜,并可以用此來證明自己的婚姻狀況。
所以,如果在離婚的時候需要補償款的,但是對方又確實沒有財產支付補償款的那么可以由雙方協商,畢竟事實就擺在那里,雙方可以互相理解一下,即使法律強制執行對方也沒錢支付,只有故意不支付的才能讓法院的強制執行生效。
三、婚姻金牌律師咨詢訴訟離婚當中應該注意的問題
1、避免被告二個住所地的情況出現。 根據有關要求,一方提起離婚訴訟,立案時,應該提交法院的材料有: (1)起訴狀;(2) 結婚證書;(3)身份證;(4) 財產清單。應該注意的是,在提起訴訟之前,應核對雙方現在的住址是否與戶口本或身份證上的一致。特別是被告的信息不能出現兩個或以上的住址,否則有的法院會讓當事人提供被告現住所地的證據,一般是現住所在居委會的證明,這是非常麻煩的,當天立不上案不說,還要去被告居委會開證明,費力又求人。因此,立案之前核對提交的訴訟材料,避免出現被告兩個以上的住址的情況應當引起注意。
2、規范書寫起訴狀。 對起訴狀的書寫,最好套用固定的格式,注意寫明原、被告住址的郵政編碼,以及雙方的聯系電話、手機,以方便法院與當事人聯系。有些原告滿腹委屈,因此在書寫起訴狀時,如寫長篇小說,洋洋幾千言,或者啰哩啰嗦,恨不得到家里發生的事兒,全部寫在訴狀上,其實這是沒有必要的。在正文里,只要簡要寫明感情不和的原因和表現形式就可以了,紀實性、記事性的說明不要太多,否則層次性不強,主次不清,法官看得云里霧里,適得其反。
以上是小編為您整理的相關內容,由此可知,只要法院判處了一定的應該交付的錢款,雖然暫時義務人沒有能力支付,仍然可以請求法院給予執行,法院可以中止執行,待義務人有能力時恢復執行。其它的法律問題可以聯系婚姻金牌律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