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于勞動者和用人單位之間要保證雙方權益的話,簽訂勞動合同是必須的,而在現實生活中也經常會遇到解除勞動合同的情況,對于這種現象要注意一下解除勞動合同證明的流程,那么解除勞動合同證明怎么開呢?勞動合同到期是否解除勞動合同?
一、勞動律師法律咨詢解除勞動合同證明怎么開呢
勞動者和用人單位解除勞動關系,用人單位應當依法給勞動者出具解除勞動合同證明,用人單位依法倒閉或者關閉時,勞動者可以到用人單位所在地的勞動監察部門部門要求出具解除勞動關系證明。
如果勞動者沒有和用人單位解除勞動關系或者勞動者屬于未就業等情況時,勞動者沒有辦法出具解除勞動關系證明。
《勞動合同法》
第七十七條 勞動者合法權益受到侵害的,有權要求有關部門依法處理,或者依法申請仲裁、提起訴訟。
第七十八條 工會依法維護勞動者的合法權益,對用人單位履行勞動合同、集體合同的情況進行監督。用人單位違反勞動法律、法規和勞動合同、集體合同的,工會有權提出意見或者要求糾正;勞動者申請仲裁、提起訴訟的,工會依法給予支持和幫助。
第七十九條 任何組織或者個人對違反本法的行為都有權舉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勞動行政部門應當及時核實、處理,并對舉報有功人員給予獎勵。
二、勞動律師法律咨詢勞動合同到期是否解除勞動合同?
勞動合同到期是終止勞動合同。
根據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四十四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合同終止:
(一)勞動合同期滿的;
(二)勞動者開始依法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的;
(三)勞動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蹤的;
(四)用人單位被依法宣告破產的;
(五)用人單位被吊銷營業執照、責令關閉、撤銷或者用人單位決定提前解散的;
(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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