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商標不核準注冊可否再申請呢
可以再次申請,只是還是有可能被駁回。
除了違反商標法明令禁止的事項外,他人在先注冊和近似商標都是駁回的最大原因。
與其原封不動重新注冊,倒不如看看駁回通知書,看看是什么原因不能通過。如果你覺得不合理,可以在規定時間內提出復審。
如果駁回理由企業覺得可以接受,那就看看如何修改了,修改過后再進行檢索分析后,再注冊。這樣子就有更高的成功率。
根據《商標法》第三十四條,對駁回申請、不予公告的商標,商標局應當書面通知商標注冊申請人。商標注冊申請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內向商標評審委員會申請復審,由商標評審委員會作出決定,并書面通知申請人。當事人對商標評審委員會的決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內向人民法院起訴。
二、商標無效宣告程序有哪些呢
1、商標局宣告注冊商標無效的程序
商標局依據以下程序宣告注冊商標無效的程序:
一是商標局做出宣告注冊商標無效的決定,應當書面通知當事人;
二是當事人對商標局的決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15日內向商標評審委員會申請復審;
三是商標評審委員會應當自收到申請之日起9個月內做出決定,并書面通知當事人。如有特殊情況,需要延長復審期限的,經國務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批準,可以延長3個月;四是當事人對商標評審委員會的決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30日內向人民法院起訴。
2、其他單位或者個人請求宣告注冊商標無效的程序
其他單位或者個人請求宣告注冊商標無效的程序是:
一是其他單位或者個人請求商標評審委員會宣告該注冊商標無效的,應當向商標評審委員會提出申請;
二是商標評審委員會收到申請后,應當書面通知有關當事人,并限期提出答辯;
三是商標評審委員會應當自收到申請之日起9個月內做出維持注冊商標或者宣告注冊商標無效的裁定,并書面通知當事人。如有特殊情況需要延長期限的,經國務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批準,可以延長3個月;
四是當事人對商標評審委員會的裁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30日內向人民法院起訴;
五是人民法院在受理起訴后,應當通知商標裁定程序的對方當事人作為第三人參加訴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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